前不久传闻工信部将颁发虚拟电信运营牌照,但此后似乎没什么动静,不过近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试点目标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文件里面说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这看上去似乎参与的企业在资费上不会便宜多少,为什么感觉有点像分销商?
自1月7日开始,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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